為了迎候2018年新年的到來,許多年輕人挑選在外和朋友聚餐跨年。朋友聚餐,免不了喝酒助興,這也加重了酒駕的危險,這不,新年第一天,第六勤務大隊就抄獲了一位二次喝酒駕馭司機,成了2018年行政拘留第一人。
2018年1月1日正午13時,南陽市交通管理支隊第六勤務大隊機動中隊在我市張和線(龍翔路)鐵路橋北側設卡查緝酒駕。13時52分左右駕馭人李某某駕馭一輛豫R22***的白色別克小型一般客車沿南陽市張和線(龍翔路)自南向北行進至鐵路橋北側卡點時,由于身上有酒氣被執(zhí)勤民警抄獲;
通過酒精檢測,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60mg/100ml,歸于喝酒駕馭,經(jīng)進一步查詢李某某于2017年4月25日在南陽市長江路因酒后駕車被棗林大隊交警抄獲并處分1000元的罰款扣駕馭證6個月,今次抄獲李某某歸于喝酒后駕馭機動車被處分,再次喝酒后駕馭機動車。
酒錯了嗎?沒有,錯在司機太‘好酒’!經(jīng)不住引誘 ~ 遇見好酒,誰不想品味幾口呢?所以,這款好酒,我不得不跟我們,共享一下!共享的一起仍是要提示各位 ~~~開車不喝酒!酒后不開車!